江苏白癜风QQ交流群 http://www.sinbg.com/fengshang/xinchao/675.html安福讯(胡博文、灵芝)对于“路怒症”,我们并不陌生,指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的驾驶人员有攻击性或愤怒的行为。但开车引发的愤怒情绪却能演变成持刀伤人,造成严重后果。近日,安福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嫌疑人戴某提起公诉。
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戴某驾驶一辆吉利牌轿车从安福县城回横龙镇南田村岳父家,在行至横龙镇垦殖场附近时,刮蹭到张某停放在楼下的雪佛兰小轿车。因戴某未停车,张某遂与其堂弟开车追上戴某,双方发生争执,戴某倒车撞击张某车辆,冲击造成戴某头部流血。戴某越想越气,便到岳父家中拿刀出来将张某砍伤,并追砍其堂弟未果。经鉴定,受害人张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安福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嫌疑人戴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决定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吉安网—吉安晚报(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删除)
综合编辑:世纪嘉禾(转载须注明)商务合作: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