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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围殴反杀一人,被判十年徒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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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听话孩子到街头少年

父母离异,初中辍学,早早认识“社会大哥”,让本来成绩不错的吴世勇误入歧途。在法院通报提及的几场打斗中,吴世勇的中学校友邓兵曾多次出现。他见过吴世勇被其他学生"欺负",几个人围住他用拳头打、扇嘴巴子,"吴世勇不是吃亏的人。有人打他,他会还手。"在结识“社会大哥”后动刀,纹身,变成了问题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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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始末

年5月7日晚,吴世勇在邻县安福县平都镇和几个朋友玩乐时,跟当地的混混发生了口角。随后,双方都叫来了同伴约架。8名男子闯进吴所住宾馆的房间,其中4人冲向16岁的吴世勇,拳打脚踢间,吴世勇被压制在床上,突然他一只手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反手刺出。一人腹部被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另有两人被刺伤。案发10个月后,年3月2日,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案发时吴世勇是在被围殴时伤人,所以在庭审中,吴世勇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成为辩论焦点。

辩护律师认为,吴世勇无斗殴故意,是在对方多人持刀呵斥挑衅、被殴打后才拿刀挥舞,面对行凶构成正当防卫。

5月31日,安福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吴世勇的行为系防卫过当,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另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3.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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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该案在江西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但未当庭宣判。但有从轻量刑的趋势。

正当防卫不应该成为保护犯罪的庇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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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是一道分水岭

相信家长们也会有同感,一到初中,孩子们就会非常喜欢和同学朋友出去玩,哪怕交了恶习缠身的狐朋狗友,他们的怂恿和教唆,似乎也比父母的谆谆教诲有吸引力。

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不喜欢再遵从父母的命令去做事情。如果父母还用以前命令、说教式的口吻告诉他们该干什么,不要做什么,他们会用反叛来表现自己的不满。

因此,很多孩子都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走上歧途,而同龄人对孩子的影响,也从此时开始大于父母对孩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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