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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幼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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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鞍山市千山区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经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1人

二、招聘教师合同签订方式

招聘人员与辽宁众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三、招聘教师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报考幼儿园教师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9月28日以后出生(含)至年9月28日(含)期间出生)。具有音乐或体育特长优先录用。户籍所在地为鞍山市(含海城、台安、岫岩)。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专以上学历,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且取得证书时间为年9月28日前。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流程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缴费的方式。

2、报名时间:年9月29日至年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报名地点: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3乙—S4号一楼,辽宁众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万科金色家园东门博雅幼儿园隔壁)

4、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一)(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须手写)1份。

(2)《考生承诺书》(附件二)1份;

(3)《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三)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1份;

(8)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5、报名联系人

吴先生(8:30—17:00)

王女士(8:30—17:00)

6、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本人相一致。

7、缴费确认

考务费:每人50元。

8.注意事项

(1)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报名审核、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签约入职等各环节中,均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将在各环节公告发布时一并公布,届时请仔细阅读,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考试形式等将在辽宁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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