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记者张丽云报道:8月24日,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从江西省人民政府官方获悉,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于8月20日公布首批全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示范县)名单。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食安委的总体要求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设区市、各县(市、区)政府自年以来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全域创建工作。在相关市、县(区)政府申报、自查的基础上,省食安委授权省食品安全办筛选了部分市、县(区),依据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城市评价规范(DB/T-)》,牵头组织第三方资源进行了创建评价或复核、满意度调查及社会公示,共评选出4个示范城市和29个示范县:
-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城市(4个)
赣州市、南昌市、新余市、鹰潭市
-年江西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29个)
南昌县、兴国县、月湖区、章贡区、
彭泽县、瑞昌市、全南县、新建区、
上犹县、德兴市、修水县、东湖区、
上栗县、横峰县、铜鼓县、青云谱区、
奉新县、渝水区、芦溪县、万安县、
共青城市、余江区、吉州区、婺源县、
永丰县、安福县、广昌县、黎川县、崇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