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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殡葬移风易俗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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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敏柏宁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4326409.html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建设美好家园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世代吉安人民的不懈追求。推行殡葬改革,树立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新风,是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认真遵守执行殡葬法规是我们应尽的义务,给子孙后代留一片青山绿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根据国家、省、市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真诚地提醒并真切地希望市民朋友们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遗体要火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的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年9月1日零时起,凡在我市亡故的居民,遗体一律实行火化,火化后骨灰一律进公墓或骨灰堂,严禁乱埋乱葬,严禁骨灰装棺再葬。亲人亡故后,应及时报告所在村(居、社区),或所在乡镇(街道、场)民政所,联系好遗体接运和火化事宜。

二、火化全免费。全面实行遗体免费火化,对不享受国家丧葬费用补贴的人员,其遗体接运、冷藏(3天内)、火化、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向丧属实行免费,相关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并在殡仪馆办丧过程中同步接算、直接减免;其他个性化需求,实行有偿服务。对享受国家丧葬费用补贴的人员去世后,由其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核报。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去世后,以及因工伤、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非正常死亡人员,财政、人社、公安、保险等部门,须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和民政部门或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公墓安放证明,发放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保险赔偿等相关费用。

三、安葬进公墓。全市每个县(市、区)现正在规划建设一处以上城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同时,采取乡建、村建、乡村或村村联建等方式,在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确保每个乡镇所在地、行政村至少有公益性墓地(骨灰堂)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当地群众“葬有去处”及迁坟安葬需求。所有墓区以建设卧式墓碑为主,并规划建设了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公墓内单个墓穴面积不超过0.6平方米、双人合葬墓穴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凡“三沿六区”(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将免费集中迁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进行安葬;新增死亡人口火化后的骨灰,一律葬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尚未建成,可先将骨灰寄存在殡仪馆,待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成后进入公墓(骨灰堂)安葬。

四、丧事文明办。全市所有村(居)委会都要成立红白理事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宣讲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红白喜事,不搞封建迷信,不大操大办,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三禁”规定,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沿街游丧,倡导以“鲜花替烧纸、丝带寄哀思、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文明办丧祭祀。

五、从业讲规范。全面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和监管,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进行严厉打击和取缔;对村(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将家中成品棺木配合回收的,给予适当补偿,达到群众家中无棺木存放,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石材、封建迷信祭品销售的“三无”目标。对道士、风水先生、土八仙、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和转化,使其成为文明先生。

六、党员带好头。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及企业家、致富能人和新乡贤,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的政策规定要求,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实行节俭治丧,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治理散埋乱葬,并加强对直系亲属丧事活动的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

推行殡葬改革是一件利国利民、惠及子孙后代的大事、好事、实事。市民朋友们要积极支持、配合,主动参与殡葬改革,自觉执行殡葬法规,严格规范殡葬秩序,弘扬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吉安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年7月10日

新闻链接:

吉安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

本报讯(记者郭欢)据了解,我市目前仅有3处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处农村公益性墓地,而且面积小、穴位少,为改变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相对滞后的现状,各县(市、区)现已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确保遗体葬有去处,迁有去处。

各地将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纳入城市、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行一次性布局、分期实施。城区按照50年的需求规划建设一个城市公益性公墓,乡镇和村级按照30年的需求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在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下,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为加快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进度,由建设主体提出选址方案后,县、乡两级政府组织民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现场办公,集中论证、评估确定建墓地址。同时,加快审核审批,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联审联批,切实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各县(市、区)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规划设计、实地选址,泰和、遂川、永丰、新干、永丰、安福、井冈山等县(市)已开工建设。其中泰和县乡统一行动,预计到9月底,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可建设完工;井冈山市各乡镇已全面开工,其中荷花乡公墓基本完工;遂川县枚江镇钱塘村不推山,不砍树,尽量利用山场原生态,建设了一处村级生态公益性墓地,该墓地全部采用卧式墓碑,做到节地、生态、环保;新干县规划选址完成52处,开工建设11处、完工1处;永丰县规划选址完成处,开工建设1处;安福县规划选址处,开工建设2处;井冈山经开区完成规划选址1处,预计9月份开工;吉安县城市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1处,乡镇级公墓规划选址19处,村级公墓建设10处;峡江县城市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1处,乡镇级公墓规划选址3处,村级公墓建设11处;吉水县城市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2处。

据了解,城市公益性公墓由县(市、区)民政局或城关镇政府建设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由乡(镇)、村负责组织实施并管理。所有墓区以建设卧式墓碑为主,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节地生态墓占比65%以上。公墓内单人墓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超过0.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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