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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江西一男子幼儿园行凶致3死6伤,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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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8月3日10时22分,安福县发生一起命案。


  一头戴鸭舌帽及口罩的歹徒,持械窜至安福县城某私立幼儿园行凶伤人,造成3死6伤。


  警方经侦查,已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辉(男,48岁,安福县寮塘乡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近年来,幼儿园砍人事件多次上演,凶手将屠刀举向幼儿,罪大恶极。


  面对纯真且柔弱,对这个世界充满美好向往的小孩子,举起手中的屠刀,于心何忍?这种社会影响恶劣,手段极其残忍的行为,犯罪嫌疑人刘某辉要受到什么处罚?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辉持械窜至幼儿园行凶伤人,造成3死6伤,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刘某辉杀死3人,造成6人受伤,情节严重,主观恶性极大,可能判处死刑。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现实生活中,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如极端仇视社会,小编认为应当作为严惩的重点,依法判处被告人重刑直至判处死刑。

(图片来源于网络,联系侵删)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犯罪嫌疑人刘某辉将屠刀指向没有反抗能力的幼儿,这种畜生行为实在令人可耻。希望警方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


  如有更多法律问题,可私信留言咨询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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