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论坛
5月27日至28日,省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德云一行4人,到安福县开展《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生态林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市林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茂军,市林业局法改科徐晓雯,安福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陶元等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此次调研旨在为我省《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生态林保护条例》立法(修改)提供科学依据。调研内容为公益林保护管理基本情况、公益林补偿机制实施情况、公益林落界基本情况、公益林管护负责人落实情况、公益林营造任务制定和落实情况、公益林保护管理中亟待加强和解决的问题、天然林保护基本情况、工作站建设和人员情况及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情况。
调研组一行深入该县县乡两级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走访调研。在该县林业局,调研组召集县林业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县财政局相关人员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会议听取了该县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分别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就在贯彻落实现行的《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生态林保护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和立法修改提出了建议,针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偏低、生态公益林保护区面积任务加大、地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缺乏、因机构改革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监管和发放难,森林资源管护主体发生变化以及非林地木材采伐管理、野生植物保护、林业人才管理等方面情况作了了解,并对能及时解答的问题现场解答,就对一时解答不了的问题要求进行梳理汇总,向省森林资源保护中心报送,将为我省立法时参考依据。随后,调研组来到该县泰山乡,与县林业局相关人员、国有林场、乡镇主要领导、基层工作站责任人、乡林管员、村干部、林农和护林员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座谈会上,调研组对此次调研的目的和要求作了介绍,泰山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介绍该乡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情况,与会人员结合本单位和自己贯彻落实《江西省公益林保护条例》遇到一些实际问题及解决方法进行了交流互动,并实地查看了天然公益林管护成效。
调研组对安福县贯彻落实《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生态林保护条例》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此次调研收到很多立法方面的建议,深受启发,回去后将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梳理,为我省修订“两条例”立法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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