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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9/4 8:36:00

为进一步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进人、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努力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根据《海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新教师补充工作的实际情况,并经县有关部门核准,现将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年5月4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一)海盐县户籍,以年5月4日海盐户口所在地为准;海盐生源,指高中毕业于海盐县不具有海盐户籍的高校毕业生,仅限年应届毕业。


  (二)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的,须在年8月31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年5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法提供的不予报考)。


  (三)本公告所提出的专业要求,放宽到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所认可的从教专业。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报小学任一岗位。


  (四)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作户籍、专业限制和教师资格要求。


  (五)其他具体岗位招聘要求根据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计划


  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数。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与面试


  1.笔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综合业务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水平。学前教育教师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和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特殊教育教师为特殊教育相关的教育学、心理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其他岗位为中学教育学、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及其它相关专业知识等(报考初中社会和初中科学的,学科专业知识分别为政史地和理化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海盐教育”
  3.考试总成绩计算及排位。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财会、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若笔试分数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卷分数高者排位靠前;若还是相同,则并列人员另行面试决出高下。


  (二)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聘用对象公告》发布以后如有放弃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与录用


  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双一流学校(学科)本科学历、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海盐县安居补助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考生于年5月4日17:00前扫描下方
  
  (三)现场确认地点:海盐县教育局(枣园西路号综合大楼)一楼报告厅。考生请戴好口罩,凭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进入,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本人现场确认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还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委托书。


  六、报名核查所需材料

(一)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法提供的不予报考)。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于《海盐县教育局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一)上。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供材料截止时间到报名结束,逾期不受理)。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考岗位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岗位必须与公布招聘的岗位相一致。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和填写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编制内成员如要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放宽教师资格要求的录用人员须在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八、防疫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如有最新防疫举措,届时以疫情防控新要求为准。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二)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入境人员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未按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四)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状况信息申报与承诺书》(附件二),在考试(笔试、面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研究执行。


  本次招聘的招聘公告、考生成绩、体检考察名单、拟录用名单等事宜都将在“海盐教育”
  —、

附件一:海盐县教育局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二:考生健康状况信息申报与承诺书.doc

海盐县教育局

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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